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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学院2011年创建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实施方案

发布者:宣统处  时间:2011-03-01 00:00:00  浏览: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创建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依照《关于印发< 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评估方案>的通知》(湘高工委【2002】7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城市活动,争创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为把我院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文明高校,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实践科学发展的一个载体、促进学院发展的一大抓手、提升师生员工素质的一条途径、造福人民群众的一件实事,坚持创建的过程靠师生参与、创建的实效请社会检验、创建的成果由群众共享,完善学院功能、规范学院管理、优化学院环境、提升学院品质,创建人民满意的文明校园,实现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文明高校创建主要通过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德育工作、校园文化与环境建设、增强教学与科研效果等工作的深入持久地开展,提高师生的参与率,提高学院的文明度,提高学院对社会的贡献率,提高群众对学院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
  1、全面动员阶段(2011年3月)。做到动员范围广泛,目标更加明确,认识明显提高,合力不断增强。
  2、全面提升阶段(2011年4—8月)。实现“五个明显”的目标,即师生文明素质有明显提升,校园环境及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有明显提升,学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师生满意度有明显提升,创建工作参与程度和协调水平有明显提升。
  3、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9月)。对照评估方案,进一步找出差距,进一步分解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进一步精心部署动员。
  4、迎检验收阶段(2011年10月)。按照评估标准,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精心组织迎检验收。
  四、责任分解
  见附件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文明文明高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吴念公、曹少华
  常 务 副组长:
  副    组 长:
  组        员:余宏伟、余求根、易曙光、车文波、何建新、徐庆良、龙超、刘杰、许名勇、崔德明、李相其、汤德谦、唐晓应、彭建平、谢早春、覃业银、李智伟、鲍丽雯、王建刚、谢劼、王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统处):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专职2人;每个部门一名兼职文明高校创建专干。
  六、保障措施
  1、坚持“一把手”责任制。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创建文明高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管理、指导、协调,按照工作责任分解表的具体指标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2、坚持检查督办制。对创建文明高校工作的督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创建办公室坚持检查通报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和扎实推进。
  3、坚持考核奖励制。把创建文明高校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与各种评先评优结合起来,与干部的考核、奖励和任用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部门,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4、确保创建经费投入。学院预算中,安排文明高校创建各建设项目专项经费;各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的创建任务和要求,安排各项投入,确保文明高校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附件:2011学院文明高校创建要求(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