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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学院2010年创建文明校园实施方案

发布者:宣统处  时间:2010-03-18 00:00:00  浏览: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创建文明校园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城市活动,争创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的指示精神,为把我院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文明之院、和谐之院、活力之院和幸福之院,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实践科学发展的一个载体、促进学院发展的一大抓手、提升师生员工素质的一条途径、造福人民群众的一件实事,坚持创建的过程靠师生参与、创建的实效请社会检验、创建的成果由群众共享,完善学院功能、规范学院管理、优化学院环境、提升学院品质,创建人民满意的文明校园,实现学院又好又快发展,为长沙教育强市、率先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文明创建重在通过改善环境,提高学院环境的文明度;提高学院对社会的贡献率;提高师生的参与率;提高群众对学院满意度。
  1、创建廉洁高效的管理环境。深化教育改革,激发学院一切教育要素的活力,促进学院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全和完善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推行电子政务、首问首办负责制、服务公示制,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学院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管理人员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协同意识、精细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带头参与文明创建活动,以身示范,进一步发扬敬业奉献、爱校守法的优良作风。
  2、创建民主公正的守法环境。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与师生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师生依法办事、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切实尊重和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师生平等权、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选择权。
  3、创建健康和谐的人文环境。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先进文化思想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以先进教育理念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广泛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师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真正实践者。引导人们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是非道德观念。建设公平公正、文明正派、严肃活泼、和谐相处的校园工作生活环境,进一步深化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和改进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师生文明素质提升。广泛开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养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4、创建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坚持以生为本,加大教学改革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探索和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机制,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加强学生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大力开展志愿服务和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努力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引导学生成为理想远大、意志顽强、知识丰富、艰苦创业的新一代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5、创建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积极完善对学院师生生活的各项服务社会保障,加强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搞好新校区规划,加强道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改善师生衣食住行和交往等生活条件。
  6、创建师生满意的安全环境。安全有序地开展校区搬迁工作,探索和改善新校区的管理模式。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和周边治安。改善新老校区整体形象和安全环境,切实维护师生安全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健全校园综合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感和安全意识与技能。
  7、创建优美一流的生态卫生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校园,在全体师生中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广泛开展创建节约型学院活动,推进节能减排、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精心组织净化绿化美化环境活动,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整治校园脏乱差现象和广告“牛皮癣”,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把校园建设成为长沙风景的一个亮点。
  三、实施步骤
  1、全面动员阶段(2010年4—6月)。实现“四个更加”的目标,即动员等级广泛,目标更加明确,认识更加提高,合力更加增强。
  2、全面提升阶段(2010年6—12月)。实现“五个明显”的目标,即师生文明素质有明显提升,校园环境及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有明显提升,学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师生满意度有明显提升,创建工作参与程度和协调水平有明显提升。
  3、再动员再部署阶段(2011年1—2月)。对照测评体系,进一步找出差距,进一步分解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进一步精心部署动员。
  4、全面达标阶段(2011年3—5月)。按照测评标准,确保各项测评指标全面达标,确保各类创建宣传升温,确保各项迎检准备全面落实。
  5、迎检阶段(2011年6—8月)。精心组织迎检检查。
  四、责任分解
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工表


责 任
部 门
测 评
内 容
测评指标
测 评
方 法
宣统办
组织人事处
各党总支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
1)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干部教育以及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并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师生知晓率为100%);
2)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师生行为(开展专题活动2次以上);
3)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元旦、清明、端午、重阳等民族性节日宣传教育和五一、五四、七一、十一、教师节等重要节日庆祝活动);
4)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问卷调查
宣统办
团委
工会
就业实习处
各党总支
2、道德实践
1)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开展文明先进个人、文明部门评选活动);
2)开展城市精神教育活动,使之为广大师生熟知(师生知晓率为100%);
3)创建文明家庭(开展文明家庭、模范丈夫妻子、模范父母子女等评比活动)。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教务处
组织人事处
保卫处
思政教研室
院办
工会
3、形式政策与国情教育
1)建立健全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有制度、有活动记录、有管理机构、有检查评价材料);
2)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国情(包括中国革史)教育、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有方案、教材、实施记录);
3)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师资队伍落实,阵地有保障(有队伍、有经费、有场地等);
4)开展校史教育(开展校史研究整理,形成一批校史成果)。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宣统办
各部门
4、市民教育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市民教育(师生、家属、外来务工人员知晓率为100%)。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学工处
团委
关工委
5、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1)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
2)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
3)开展关心教职工子女的活动。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教务处
学工处
各系部
6、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1)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并形成制度;推介中华杰出人物事迹和精神;
2)组织开展“我们的节目”主题活动,运用传统节目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办好民族节日庆祝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党办院办
财务处
纪检监察室
保卫处
学工处
工会
组织人事处
基础课部
7、学校管理
1)推行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制度,建立财务季报制度;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
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师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3)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谐;
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
4)劳动关系和谐,劳动合同签约率为100%;
5)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团委
工会
8、志愿服务领导体制建立志愿者服务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定期研究、部署、组织志愿服务工作。
材料审核
团委
工会
9、志愿者队伍建设
1)建立师生广泛参与的志愿服务组织(学生参与率达80%,人次数达标);
2)宣传表彰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
材料审核
团委
工会
10、志愿服务活动
1)教师和学生志愿者踊跃参与大型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
2)经常性志愿服务活动普及率≥80%;
3)专业性志愿服务活动的普及率≥60%。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宣统办
工会
团委
11、学习宣传道德模范
1)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2)   采取座谈会、报告会、巡讲等多种方式,在校园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3)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学工处
团委
现代信息中心
关工委
12、社会监督管理
1)深入开展文明健康上网活动;
2)组织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网络监督;
3)大力推广绿色上网软件。
材料审核
基建处
后勤处
13、无障碍设施
1)设有无障碍设施;
2)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实地考察
教务处
基础课部
工会
团委
后勤处
保卫处
各部门
14、创建文明社区
1)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
2)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
3)坚持开展全校性的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个人活动。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工会
团委
图书馆
后勤处
保卫处
各系部
15、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1)围绕党和国家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等以及新校区搬迁,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2)运用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兴文明礼仪之风;对学生文明礼貌素质、卫生习惯等开展检查评价;
3)开展读书活动,激发师生的读书热情,大兴学习之风;
4)开展“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纠正奢侈浪费现象,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开展限塑、节水节电、减排宣传活动;
5)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学校环境整洁卫生,整治校园脏乱差和广告“牛皮癣”,整治校园吸烟,提升校园绿化景观形象,普及人口与计生、公共防疫、防艾防毒等卫生知识;
6)开展防灾防盗防火自卫自救等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7)开展向新校区捐赠财物、认领树木、义务植树等活动。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宣统办
各部门
16、创建工作氛围
1)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坚持开展学习先进活动;
2)在校园大力开展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做到用字规范;
3)确保学院师生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均为100%。
实地考察


说明:1、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测评方法包括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媒体)调查、实地考察等。
    2、应动员教职工和各部门(单位)积极争取获得市、省、国家或国家部委授予的荣誉,为我院 文明创建打造更多的特色亮点。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组长:吴念公、曹少华
  常务副组长:贺华
  副组长:张红专、陈涛、陈翠兰
  组员:余宏伟、左利利、车文波、易曙光、何建新、徐庆良、龙超、刘杰、汤德谦、许名勇、崔德明、李相其、唐晓应、余求根、彭建平、谢早春、覃业银、李智伟、鲍丽雯、王建刚、谢劼、王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贺华(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统办。
  六、保障措施
  1、坚持“一把手”责任制。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管理、指导、协调,按照工作责任分解表的具体指标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2、坚持检查督办制。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工作的督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创建办公室坚持检查通报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和扎实推进。
  3、坚持考核奖励制。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与各种评先评优结合起来,与干部的考核、奖励和任用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部门,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4、确保创建经费投入。除学院预算安排的工作经费外,各部门要挤出一定的经费,结合本部门的创建任务和要求,安排各项投入,确保文明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