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 委 对 创 建 文 明 高 校 的 领 导 ︿ 200 分 ﹀
| 1、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纳入了学校整体建设和发展规划,并有创建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实施方案。 | 20分 |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没有纳入全校整体规划中,扣10分;没有具体实施方案,扣10分。 |
2、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各方面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 30分 | 每一项未到位的酌情扣1-5分。 |
3、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并制定了创建实施意见;两级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有学习计划,每学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0次,班子成员每年都有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党员个人学习制度健全、要求明确、措施有力。 | 30分 | 没有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和方案酌情扣5-10分;两级中心组学习没有达到规定要求酌情扣1-5分;党员个人学习每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5分。 |
4、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及出版物、校园网络的管理,并制定了管理办法。 | 20分 | 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不落实,作用不明显的,分别扣1-10分;没有管理办法或不落实的,分别扣1-10分。 |
5、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在创建活动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并能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团结协作。 | 20分 | 基层党组织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不明显,酌情扣1-5分;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酌情扣1-10分;基层党政班子不团结、不协作,酌情扣1-5分。 |
6、充分发挥了广大党员在创建文明高校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有一支素质高、比例适当的党员队伍;有健全的党员教育、管理、发展、评议等制度;开展了特色鲜明、主题突出、效果明显的党内活动,群众反映较好。 | 15分 | 党员队伍建设不力,尤其是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党员比例偏低、素质不高的酌情扣1-5分;党员工作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酌情扣1-5分;党内活动开展不经常,作用不明显,群众反映不好的,酌情扣1-5分。 |
7、充分发挥了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及校内各民主党派在文明高校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并采取了具体的措施;上述组织都积极开展了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 15分 | 不重视群众工作或措施不力的扣1-10分;群众组织未积极开展活动或效果不明显的,酌情扣1-10分。 |
| 8、把从严治党,端正党风,严肃政纪,列入创建文明高校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党风、政纪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受到师生员工的好评。 | 20分 | 治党不严,党政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突出,扣1-10分;有以权谋私行为的,特别是有腐败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核实后每项分别酌情扣1-5分。 |
9、文明高校创建活动始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根本任务,深入持久地开展。积极宣传表彰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创建工作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并能随着事业的发展逐年有所增加。 | 30分 | 创建活动脱离学校中心工作和根本任务,搞形式、走过场的扣1-10分;创建工作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酌情扣1-5分。 |
(二) 教 职 工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 150 分 ﹀
| 10、重视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建设,制度健全,有实施意见和师德规范,有评比表彰和督促检查制度;学校形成以宣传部牵头,组织、人事、教务、学工、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密切配合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 30分 | 无制度、无规范的扣5-10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够的扣1-5分;工作体系不健全的扣3-5分;管理部门不落实的扣5-10分。 |
1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教职工,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职工集中理论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10次。 | 15分 | 未达到规定时间50%的扣5分,低于80%的扣2分(按比例扣分)。 |
12、教职工遵守学校规定,认真执教,为人师表;管理规范、效率高;服务优良,师生满意,三育人好。 | 20分 | 近两年,教职工中有违法违纪现象,受到党纪、政纪和法纪处分的每人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
13、教师教学态度端正,能严格遵守教学规章制度与纪律,教学效果良好,学生满意。 | 15分 | 态度不端正的扣1-3分;有迟到早退现象扣1-3分;教学效果差的扣1-3分;有重大教学事故的每起扣3分。扣完15分为止。 |
14、教职工为人师表,不收受学生礼品、礼金,不在学生考试、入党、就业问题上搞不正之风;任课教师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导师。 | 25分 | 收受礼品礼金和搞不正之风的每发现一起扣3分,扣完15分为止;任课教师一学期无一次深入学生宿舍做思想工作的,每发现1人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
15、行政人员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强,办事效率高,师生比较满意;职工服务态度好,服务周到,师生比较满意。 | 15分 | 态度不好扣1-5分;服务质量差视程度扣2-5分。 |
16、教职工人数比例定额符合要求,教职工队伍建设有规划、有培训措施。 | 15分 | 不符合要求的扣1-5分;无规划或措施不力的扣2-10分。 |
17、学校关心教职工,积极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积极解决教职工在住房、生活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教职工安居乐教。 | 15分 | 模范“教职工之家”创建不好的扣1-3分;住房解决得不好的扣1-5分;教师待遇差,不安心面较大的扣1-5分。 |
(三) 大 学 生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 250 分 ﹀
| 18、学校党委、行政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工作纳入每学期党政工作要点,并有具体的工作计划,人员、经费、设施有保障;每学期至少1次专题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20分 | 没有纳入年度或学期工作要点的扣10分;保障不到位的扣5分,每学期没有1次专题研究的扣5分。 |
19、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管理体制健全、完善;学校行政领导每学期至少2次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检查落实情况。 | 20分 | 管理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扣1-10分;行政领导每学期没有一次专门研究的扣10分,只研究一次的扣5分。 |
20、党政领导亲自参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为学生作2次形势政策报告;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熟悉掌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学生的思想情况;每周设接待日,并有值班。 | 15分 | 每学期学校领导作形势政策报告只有一次的扣2分、一次未做的扣5分;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不熟悉掌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学生思想情况的酌情扣1-5分;没有校领导接待日的,扣5分。 |
2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健全,落实有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和办法;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制度;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条例、考评制度;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岗位责任制及考评办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制度和考评办法;学生操行评定办法及奖惩条例。 | 25分 | 各项制度每少一项扣5分,扣完25分为止。各项制度经实地检查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扣完25分为止。 |
22、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学校党委行政每学期专题研究一次及以上,并分工专人负责;独立设置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机构主要负责人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的学科背景、学历和职称,不兼任其他二级院(系)的主要负责人;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重点学科、思政课作为重点课程建设;每年思政课教师学术交流考察经费本科生均不低于20元,专科生均不低于15元;思政课课程设置、教学时数和教材使用符合规定;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设在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不办本科专业、不招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除外);教学实践有保障;思政课专任教师总体上按不低于师生1:350—400的比例配备;思政课教师待遇不低于其他教师平均水平。 | 40分 | 每一项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5-10分,扣完为止。 |
| 23、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建设规划,待遇和发展上的激励机制有力度,专职辅导员人数与学生比达到1:200。 | 30分 | 队伍建设达不到前二项要求的,每项酌情扣3-5分;人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扣20分。 |
24、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形式多样。经常性地开展主题班会、报告会、演讲、征文、社会考察、志愿者活动等;学生中政治类学习小组(社团)成员占总学生数30%以上;发挥多渠道教育功能,不断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有校园网并管理严格,有足够的阅报栏和宣传橱窗(每1000名学生不少于10平方米)。学校有相对固定的德育基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进行教育每学期不少于3次。 | 30分 | 未开展多种形式教育活动的,酌情扣5-20分;学生中政治类学习小组成员每少10%扣2分;在发挥多渠道教育功能方面,未达到要求的每项酌情扣3-5分。没有德育基地和进行教育每学期少于3次的扣5分。 |
25、学生举止行为文明;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寓服务、教育、管理于一体;寝室内干净、整洁,生活气氛典雅健康;加强宿舍文化建设成效明显。 | 20分 | 发现一起不文明行为扣2分;宿舍管理不符合要求的,每项酌情扣1-7分。扣完20分为止。 |
26、心理健康课程教学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开设一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2个学分,32-36个学时;选用省统编教材;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按师生比1:3000-5000配备;每年按每生不低于5元安排专项经费;每个校区建有合格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及时有效;教育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心理预警信息网络体系完备,危机干预迅速有力。 | 30分 | 没有开设一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的扣20分,学分和课时不达标的扣5-10分,其余各项不符合要求的每项分别扣2-5分,扣完30分为止。 |
27、努力解决大学生的实际问题。建立了完善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努力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 15分 | 体系不完善的扣10分。因经济困难造成大学生失学的,每发生一起扣3分,扣完为止。 |
28、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思想教育,载体丰富,措施有力;积极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建立了就业、创业教育实习基地;开展职业技能拓展教育。 | 15分 | 每一项未达到要求的,分别扣2-5分,扣完为止。 |
(四) 校 园 文 化 与 环 境 建 设 ︿ 200 分 ﹀
| 29、加强校园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校内广播、网络、电视、校报、校刊等宣传媒介的建设力度大、管理规范有序。 | 15分 | 未达到要求分别酌情扣1-7分。任何一类媒介管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 |
30、学校每年举办全校性的艺术、科技节和体育运动会;经常性地开展读书、科技和体育活动;有足够的体育和文化场馆。 | 15分 | 未举办过任何全校性的文艺、体育、科技、读书活动的扣15分;场地建设满足不了需要的,酌情扣3-5分。 |
31、学生社团覆盖面广,活动健康、活跃、有序,置于学校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之下。 | 10分 | 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1-10分。 |
32、学校重视对外宣传,每年在省级以上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学校集体或个人,本科学校不少于10次,专科学校不少于5次。 | 10分 | 外宣重视不够的扣5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
33、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优化校园文化环境,弘扬主旋律,突出高品位,取得良好成绩,成为当地先进文化的重要基地、示范区和辐射源。 | 30分 | 未达到要求,酌情扣5-20分。 |
34、学校有绿化美化工作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划,有专业队伍且正常开展工作;校园可绿化面积占校园面积35%以上,已绿化面积占可绿化面积90%以上。校园整体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有适宜师生学习、休息的绿化景点和具有教育意义的人文景观;景点有特色并正常维护。 | 22分 | 无专门工作主管部门、无规划、无队伍的,扣1-5分;可绿化面积每下降10%扣1分,扣完6分为止;绿化景点和人文景观少的扣4分;景点无特色,维护不力扣1-6分。 |
35、学校重视校园综合治理。制定了规范、系统的综合治理制度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明确的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奖惩制和“一票否决制”;重点防范区域明确,定人定岗,有技术预防措施,昼夜有人值班;无集体上访事件,无群体性滋事事件。 | 20分 | 每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7分,扣完20分为止。 |
36、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防火设施、器材的维护;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未发生较大火灾。 | 8分 | 未认真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的,酌情扣1-8分;发生较大火灾的扣8分。 |
37、有明显标志禁止机动车出入教学楼,教学区内无机动车行驶;办公楼、宿舍楼附近设有停车位、停靠点;机动车、自行车停放有序。校园无较大交通事故。校园内无违章建筑、教学区内无经商摊点和流动摊贩。 | 15分 | 前三项未达要求的扣3-5分;校内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的扣5分;校园内有1处违章建筑或发现1处经商摊点和流动摊贩的扣1分。扣完15分为止。 |
| 38、有切实可行的外来人口管理制度和门卫制度;已婚的生育年龄女性有计划生育证;师生对外来人口管理反映较好。 | 10分 | 缺乏有关制度或制度不落实的分别酌情扣1-5分;师生对外来人口管理表示不满意的酌情扣1-3分。 |
39、有信息收集、处理、报送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重大信息报送上级领导机关和公安部门不超过2小时。 | 7分 | 未达到要求的分别扣1-4分;因信息报送不准确产生严重后果的扣7分。 |
| 40、有一支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业务精湛、数量足够、乐于奉献的综合治理专门队伍;队伍的待遇在总体上与其他教职工基本持平;学校将这支队伍的培训、进修纳入学校的整体规划之中。 | 15分 | 三项内容未达到要求,每项酌情分别扣1-5分。 |
41、校园内无残标、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有专用的海报或广告栏;教学楼等公共场所干净整洁,随时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果皮箱布局合理、外表整洁。校园施工场地有明显隔离标志;施工场地有安全措施;建筑垃圾有指定堆放地点,及时清运。 | 15分 | 前五项未达到要求,酌情扣2-8分。施工场地无明显隔离标志或无安全措施扣1-3分;建筑垃圾乱堆,不及时清运的扣1-2分。 |
42、食堂炊具清洁卫生,摆放整齐;无变质、过期、发霉食品;饭厅、备餐间地面清洁,餐桌、餐凳及其它用餐器具摆放整齐;食堂周围沟渠通畅,场地整洁;无食物中毒事件;饭菜质量好,价格合理,师生对食堂工作比较满意。 | 8分 | 每项未达到要求的分别扣1分;发现一起100人以下,无死亡的食物中毒事件扣8分;师生对食堂工作满意率低于50%为不合格,扣8分。扣完8分为止。 |
(五) 教 学 与 科 研 水 平 ︿ 200 分 ﹀ | 4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行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教育教学效果得到社会公认,获得省和国家教学成果奖励。 | 25分 | 推行素质教育和教学改革不力的,酌情扣5-8分;获奖情况突出、一般、较差的分别给15、10、5分,只有院校级成果的不给分。 |
44、不断调整专业结构,专业设置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发展定位;专业建设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并得到认真执行。 | 25分 | 每一项达不到要求的,分别酌情扣2-5分。 |
45、课程设置合理规范,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主要课程选用省、部级优秀教材和公认的水平较高的教材(鼓励高职院校根据专业特色自己编写特色教材);制订了完善的课程建设计划及检查评估制度;能够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全部开出各类实验课;实践教学改革深入,效果显著。 | 25分 | 每一项达不到要求的,分别酌情扣1-5分。 |
| 4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能够满足教学与科研的要求,且管理有序,利用率高。 | 20分 | 缺乏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图书资料的酌情扣3-10分;对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管理不善、利用率不高的,酌情扣1-10分。 |
47、学生的课程测试成绩优良,其中主要基础课的试题质量较高,学生成绩合格率≥80%;专业课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均能熟练掌握;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较好,理工科学生科技活动有较突出的成果;本科学生的体育合格率≥95%,专科学生的体育达标率≥90%;毕业生能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就业率较高。 | 30分 | 学生课程测试成绩合格率低于80%的酌情扣1-5分;学生对专业知识与技能掌握较差的,酌情扣1-5分;毕业论文(设计)较差,体育合格率不能达标的,酌情扣1-5分;毕业生社会认可程度低的,酌情扣5-10分。 |
48、全校形成了清晰的科研思路,有长期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有较多的科研项目和较充足的科研经费,近几年做到了逐年增加。 | 20分 | 无规划、计划的扣10分,有规划、计划但执行不好的扣5分;科研项目与经费同本校办学规模不相称者,酌情扣1-10分。 |
49、学科建设水平高,有较多的科研成果。本科学校每年获省级(含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成果不少于10项,专科没有空白点;本科学校文科类每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研论文不少于100篇,专科不少于40篇;本科理、工、农医类不少于80篇,专科农、林、医类不少于20篇。 | 25分 | 学科建设水平不高,酌情扣3-8分;成果达不到要求的,每项酌情扣2-5分。 |
50、产学研合作和经济社会服务效果显著;科技成果转化效果较好;其他科技咨询与科技服务活动也卓有成效;服务地方、区域经济发展明显。 | 30分 | 达不到要求的,每项酌情扣5-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