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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长沙市2014年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发布者:宣统处  时间:2014-05-06 00:00:00  浏览:

长沙市2014年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文明创建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办2014年重点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美丽长沙·美德先行”主题实践活动,抓好十项重点工作,推动长沙文明创建工作在落实上做文章,在创新上重深化,在效果上见功夫,在全国文明城市总测评中走在全国前列。

一、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把诚信建设作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的突破口,在融入和结合上下功夫,集中力量抓出成效。

(一)制定并实施《关于推进诚信长沙建设的意见》

  制定下发《关于推进诚信长沙建设的意见》并推动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1、召开诚信建设专题会议,对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作出部署,积极构建各区县(市)、各部门共同发力的诚信建设格局。

2、市直各职能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及《关于推进诚信长沙建设的意见》的工作要求,切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创建办综合组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综治办、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二)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

  1、市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发布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发布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发布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戒措施,提高全社会对诚信建设的关注度。

  2、市质监局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

  3、市环保局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

  4、市商务局发布AAA级信用企业名录。

  5、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市卫生局发布食品药品失信企业黑名单。

  6、市住建委发布建筑工程信用等级评价情况。

  7、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发布企业纳税情况“红黑榜”。 8、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市卫生局发布刊播食品药品虚假广告媒体名单。

  9、市文广新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发布印制非法出版物的单位黑名单。

  10、市农业局发布农产品质量“红黑榜”。

11、市文明办会同市直各职能部门推动发布“红黑榜”活动制度化,做到定期发布,坚持经常。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综合组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食安办、长沙晚报报业集团、星辰在线(长沙文明网)、市广播电视台、长沙移动公司、长沙联通公司、长沙电信公司、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三)开展诚信创建活动

1、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负责在生产企业组织开展“做精工产品、做诚信企业”活动。

  2、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负责在商场、集贸市场组织开展创建“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 3、市食药监局、市食安办,负责在食品行业组织开展“学习双桂坊、诚信做食品”活动。

  4、推出一批市场认可、群众信任的诚信示范企业、街区、门店。

5、对照中央文明办的诚信建设制度化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力量,综合相关部门的信息,建设诚信信息查询网络平台,依法进行查询。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电子政务办、市创建办综合组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安办、市工商联、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二、扎实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

坚持把志愿服务与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与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志愿服务制度,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一)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

  1、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市文明委《关于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推动各级各部门志愿服务组织按照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办法》,统一内容、格式和记录方式,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做到与各级各部门的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为志愿者注册管理和教育培训搭建平台。

3、市教育局制定《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鼓励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的政策措施,使志愿服务更好地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志愿服务工作组、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以社区为重点的志愿服务活动

  1、把困难群众、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作为服务重点,围绕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援助、未成年人教育等内容,搭建活动平台,开展接地气的志愿服务。

  2、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3、贯彻落实《社区志愿服务方案》,明确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路线图”、工作流程和活动内容,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

4、建立健全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星级认定、回馈嘉许等制度,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发展。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志愿服务工作组、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三)总结推广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1、通过媒体宣传、现场观摩等方式,继续做好老典型的宣传,积极培育一批新典型,总结好经验,推广新做法,使之成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典范。

2、以十二月五日“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网上推荐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志愿服务工作组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星辰在线(长沙文明网)、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四)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

  深入推进“雷锋家乡学雷锋”,组织第二届“雷锋精神论坛”和“雷锋战友雷锋故乡行——雷锋精神寻根之旅”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好“情系雷锋”全国原创新歌征集大赛暨“锋蜜”在行动推广活动。坚持开展“学雷锋双十佳”等先进典型评选。深入推动“美丽长沙·文明地铁”活动。壮大雷锋基金,对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和帮扶。建好用好雷锋网。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学雷锋活动指导组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联、市轨道集团、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三、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安排在十月申报,十一月抽查测评,年底汇总表彰。总的原则是规范程序、明晰职责、严格标准、注重质量、推动常态。

(一)提高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效

采取有力举措,切实改进完善评选表彰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简化测评程序,减少工作环节。

1、突出测评重点。〖HTF〗遵照中央文明办要求,基本按2011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实施,把“七个突出”,即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诚信建设制度化,突出志愿服务制度化,突出提升公民出境游文明素质,突出勤俭节约宣传教育,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增强文明城市创建的思想道德内涵。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2、改进实地测评方法。〖HTF〗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由专业调查队员和专家共同实施抽查测评,以随机抽签方式不固定时间对申报城市进行抽查暗访。对区县(市)和行业文明指数测评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要求改进,暗访要突出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和夜间时段,采取看、听、问的随机街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群众评价的权重。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督查考评组

责任单位: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3、改变材料申报方式。加快长沙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电子申报系统建设,实行网上报送。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二)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品牌,以生态文明创建为重点,广泛开展乡村清洁行动,加大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和整脏治乱力度,进一步优化农村环境面貌。

  2、继续以“星级文明户”为品牌,进一步深化文明户创建。

  3、以“文明村镇(乡)”为品牌,以深化城乡共建为重点,顺应城镇化进程,广泛开展文明小城镇创建。

4、开展企村共建、校村共建、军警民共建,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综合组、市农办、市爱卫办

责任单位:长沙警备区、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三)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1、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开展优质服务、便民利民活动,抓好机场、车站、出租车等窗口行业和单位的文明创建。

  2、研究制定文明行业测评办法,广泛推动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3、引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参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扩大创建覆盖面。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综合组、市创建办督查考评组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黄花机场、市交通运输局、长沙火车站(火车南站)、高新区、经开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四)大力加强家庭美德建设

  市文明办、各区县(市)文明办协同各级妇联组织,以“好家风好家训”为重点,动员协调有关部门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城乡居民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讲道德、守法纪,弘扬时代新风,传承中华传统家庭美德。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综合组、市创建办未成年人工作组、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五)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保持活动力度不减,保持褒扬节约善举、曝光浪费劣行的有力节奏,大力培育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开展“文明餐桌进家庭活动”,使这一理念真正转化为人们的习惯思维和日常行为。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综合组、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食安办、长沙晚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四、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习宣传

继续以学习、宣传、关爱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为重点,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

(一)走访老模范

1、市文明办、各区县(市)文明办和长沙警备区、工会、团委、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对各级道德模范、各级劳动模范、各级“三八红旗手”、各级师德楷模、各级拥军模范等老先进典型进行走访,形成当先进当模范一辈子光荣、一辈子得到尊重、一辈子受到党和政府关怀的氛围。

  2、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让老模范吃亏,不断巩固和传播老模范体现的社会正能量。

3、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组织市级媒体宣传各级道德模范、各级劳动模范、各级“三八红旗手”、各级师德楷模、各级拥军模范等典型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综合组、市创建办学雷锋活动指导组

  责任单位:长沙警备区、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长沙晚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二)组织模范人物进校园

组织模范本人或亲友、同事,到大中小学校举办情景报告会,通过事迹短片、微电影、视频连线等方式,让师生在与模范的交流互动中受到教育和启迪。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未成年人组、市创建办综合组、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台、星辰在线(长沙文明网)、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三)用文艺引导人们崇德向善

  市文明办、各区县(市)文明办会同文化、文联、曲协等部门组织文艺家和文化志愿者以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为原型,以故事、快板、弹词等曲艺形式,深入机关、企业、村镇、社区、军营等开展巡演活动,扩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综合组、市文广新局、市文联

  责任单位:长沙警备区、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四)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HTF〗

  从发掘推荐、事迹宣传、互动交流等方面深化推荐评议活动。

  1、广泛发动群众大力推荐身边凡人善举,承办中央文明办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现场交流互动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双十’力作推重大典型、百篇故事讲中国好人、千首颂歌唱雷锋故里、万行长诗颂道德模范、百万征文传优良家风”系列活动。

  2、充分发挥网络和手机平台互动性强、参与便捷等优势。持续放大“好人”效应、传播“好人”事迹,把“身边好人”品牌叫响做强,形成道德典型“群星灿烂”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综合组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长沙晚报报业集团、星辰在线(长沙文明网)、市广播电视台、市网宣办、长沙移动公司、长沙联通公司、长沙电信公司、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五、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认真贯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各级各部门广泛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远大志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广泛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贯彻落实《关于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知》,认真组织好四项集中活动:3月下旬至4月上旬清明节“网上祭英烈”活动;5月至6月上旬六一“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活动;6月至8月上旬“童心向党”歌咏活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网上向国旗敬礼”活动。牵头单位:市创建办未成年人工作组、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高新区、各区县(市)

(二)进一步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1、全面部署2014年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建设任务,培训项目骨干,开展建设。

2、进一步完善辅导员激励机制,稳定充实辅导员队伍。 3、充分发挥乡村学校少年宫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国梦”学习教育等方面的平台作用,在关爱和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方面的阵地作用。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未成年人工作组、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各区县(市)

(三)发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作用

  1、根据今年新修改的《测评体系》,精心组织迎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测评,推动党委政府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2、突出中国梦学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要内容的宣传,加强工作调研,总结推广近年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使之更好地发挥导向和引领作用。

  3、组织参加第四批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域多出创新成果和优秀人才。

4、强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抓好优秀童谣征集活动,开办长沙未成年人网,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为未成年人提供好的文化产品、好的文化服务、好的成长环境。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未成年人工作组、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关工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体育局、长沙晚报报业集团、星辰在线(长沙文明网)、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残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长沙海关、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长沙车站、黄花机场、市城投集团、市轨道集团,高新区、各区县(市)

六、切实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

以出境游为重点,坚持出境游、国内游两手抓,正面宣传、反面曝光两手硬,在教育引导上狠下功夫,促进公民不断提升道德素质,强化文明出游意识,塑造良好形象。

 (一)贯彻落实好《关于深化提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文明办下发的《关于深化提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分解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共同推动工作。承办全省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活动启动式。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创建办综合组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二)推动各部门形成共同抓文明出境游的工作合力。

根据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职能责任,推动公安、外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商务、教育等各部门广泛开展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教育引导活动,分类抓好出境游客、外派劳务人员、公务人员、商务人员和留学生的教育,形成共同做文明出境游的大工作格局,切实引导出境人员成为“文明使者”,树立中国公民良好形象。五月份,市文明办会同市旅游局等部门对去年五月以来的文明出境游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创建办综合组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商务局、市外事侨务办、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三)抓媒体持续宣传。

继续做好文明旅游的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做好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的集中宣传引导,使宣传报道常态化、有热潮。在抓好正面宣传引导的同时,适当曝光不文明旅游行为。加大以文明旅游提示语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在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引导。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创建办综合组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园林局、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市轨道集团、长沙晚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国内文明旅游工作。

以国内文明游带动出境文明游,内外联动、以内促外。加大风景旅游区创建文明单位的力度,引导风景旅游区改善环境、硬化设施、优化服务,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游客提供更多便利。建立文明旅游“红黑榜”。以旅游区软硬环境的改善,重点整治插队加塞、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损害文物、乱刻乱画、破坏绿化、袒胸露背等不文明行为,培养游客文明游览的良好习惯。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创建办综合组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市交通局、市轨道集团、市地方海事局、黄花机场、长沙火车站、长沙晚报报业集团、长沙广播电视台、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七、持续抓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紧紧围绕提高质量和持续发展两个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推动。各区县(市)文明委和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当起公益广告宣传的责任,广泛发动各方,广开社会资源,广纳社会贤才,广播社会效果。

  1、认真落实三月下旬中央文明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贯彻好《关于进一步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深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2、市文明办、市网宣办、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委等部门以及各区县(市)文明办实行一季一会商,做好公益广告宣传规划、主题发布、督促落实、考核推动等工作,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3、贯彻落实《广告法》中促进和规范公益广告发展的专项条款,明确广告发布媒介和有关单位应当承担的职责。 4、市文明办、各区县(市)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公益广告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机制,推进公益广告持续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综合组、市创建办督查考评组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网宣办、长沙火车站、黄花机场、市城投集团、市轨道集团、长沙晚报报业集团、星辰在线(长沙文明网)、市广播电视台、长沙移动公司、长沙联通公司、长沙电信公司、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二)精选主题。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贯穿到公益广告宣传全过程,体现到作品创意设计、制作表现之中,反复叫响“24字”,使之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雷锋精神、加强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倡导文明旅游、宣传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10个选题精心设计制作公益广告,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着力打造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大众化、形象化、具体化地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市文明办负责审核自创公益广告作品,部署自创公益广告作品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全国通稿的发布刊播。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综合组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工商局、长沙火车站、黄花机场、市城投集团、市轨道集团、长沙晚报报业集团、星辰在线(长沙文明网)、市广播电视台、长沙移动公司、长沙联通公司、长沙电信公司、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三)落实落地。各级媒体、重点商业网站和政府网站,继续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件规定的版面、时段、数量要求刊播公益广告。

  1、长沙晚报、市广播电视台各频道要确保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刊播。

  2、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要切实扩大公益广告覆盖面,在全市KTV场所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4、推动公益广告在视频、平面、城乡空间等多方面深入拓展。

5、探索社会化方式,组织有社会责任感、有影响力的企业,建设“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发布平台,运用灯箱、LED显示屏等刊播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综合组

  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管局、文广新局、市文化执法局、市工商局、市网宣办、长沙火车站、黄花机场、市城投集团、市轨道集团、长沙晚报报业集团、星辰在线(长沙文明网)、市广播电视台、长沙移动公司、长沙联通公司、长沙电信公司、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八、精心组织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要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在深化节日主题、突出文化内涵、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和融入结合、整体推进上下功夫。

(一)系统梳理传统节日文化资源。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重要传统节日源起、习俗、内涵和载体等进行整理。在此基础上,力争使长沙成为重要传统节日传承地、特色活动城市,更好地展示中华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增强人们的文化自信、价值观自信。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关工委、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二)广泛开展城乡基层活动。适应广大群众的审美情趣、接受能力和心理特点,以社区、村镇、学校、企业、单位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节日活动。不断创造新鲜多样的方式,增加文化内涵、提高活动品位,把传统节日办成爱国节、文化节、道德节、仁爱节、传承节。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关工委、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三)着力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活动品牌。对近年来涌现的特色浓郁、影响广泛、群众欢迎的节日文化活动,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知名度、影响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关工委、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九、加强网络文明建设

加强长沙文明网建设,更好地发挥长沙文明网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网上阵地的作用。

(一)加强内容建设。紧密配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的工作重点,开展网上理论宣传、形势政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传播优秀文化。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活微信、微博、微视、微电影等“微”字文章,吸引网民广泛参与。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创建办、市网宣办

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市社科联、长沙晚报报业集团、星辰在线(长沙文明网)、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技术建设。长沙文明网要提质扩容,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和活动投票系统,为创建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保障。加强手机报、手机网、手机客户端、微博和微信等发布平台建设,主动占领移动互联网阵地。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市网宣办

责任单位:长沙晚报报业集团、星辰在线(长沙文明网)、长沙电信公司、长沙移动公司、长沙联通公司、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对各级文明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进行培训,建立骨干队伍和策划团队,发挥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微博团队的作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提高传播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市网宣办

  责任单位:星辰在线(长沙文明网)、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十、着力建设优良的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关系

(一)继续加强“八大环境”建设。〖HTF〗包括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二)公共秩序建设。主要是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如扎实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做好交通文明引导等)、经营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等。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三)公共关系建设。主要是窗口服务优质、人际关系和谐。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高新区、各区县(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与此同时,按照中央文明办“有守有为有担当”的要求,大力弘扬勤奋学习、调查研究、深入群众、严细深实、勇于负责“五种风气”,增强学习提升、攻坚克难、贴近实际、创新发展、统筹协调“五种能力”,不断提高文明创建队伍素质,为做好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