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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举办“创湖南文明单位,建卓越美好校园”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宣统处  时间:2014-09-16 00:00:00  浏览:

关于举办“创湖南文明单位,建卓越美好校园”

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党总支:

为推进我院创建湖南省文明单位工作,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展现教职工风采,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创文明单位,建美好校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思想

弘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优质育人环境,大力推进我院文明建设和内涵发展。参赛者围绕这一主题,结合学院和自身实际,反映身边的先进人物及事迹,抒发自身感悟和对文明校园的理想。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学院宣传统战处、工会、团委

三、参赛对象

全院教职工。

四、比赛方式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

(一)9月17日前各系(部、院)选报2名教职工、每个处室选报1名教职工参加预选赛,名单报宣统处。

(二)9月30日,进行预选赛,选出15名参赛者参加决赛。

(三)10月14日举行决赛。

五、比赛要求

(一)预选赛时,参赛选手应将演讲稿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交宣统处。

(二)比赛演讲时间5分钟---8分钟,超时扣分(超1分钟扣2分,超30秒扣1分,超15秒扣0.5分,超时不足15秒扣0.3分)。

(三)演讲稿须原创,不得抄袭;演讲必须脱稿,念稿者取消获奖资格。

(四)允许配乐,想配背景音乐的参赛者需自行将音乐拷贝到U盘上。

六、评分标准

评分采用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分即为选手最后得分。

(一)仪表形象(2分)

1、衣着大方、自然、得体;

2、举止从容、精神饱满、态度认真。

(二)演讲技巧(6分)

1、演讲内容(3分)

(1)主题鲜明,格调向上;

(2)自然流畅,真情实感;

(3)层次分明,逻辑性强。

2、演讲形式(3分)

(1)普通话标准;

(2)语言生动,艺术感染力强;

(3)脱稿演讲,超时扣分。

3、演讲效果(2分)

具有说服力、感染力,教育、鼓舞和激励人心的效果突出。

七、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9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励。



中共长沙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16日